【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FITI創新創業激勵計畫

「創新創業激勵計畫」選拔辦法

一、目的

        為振興我國科技發展與經濟成長之動力,依據民國101年第九次全國科技會議決議,「創新創業激勵計畫」(下稱本計畫)於102年3月正式啟動,由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下稱主辦單位)執行,以落實創新成果產業化之激勵政策,推動我國創新創業風潮。計畫內容包含辦理創新創業團隊選拔並鏈結國內外創業輔導資源,鼓勵青年學子科技創業,進而帶動國內創新創業風潮,創造社會價值。

二、時程

每年分兩梯次舉辦,每一梯次期程約為期半年。

三、徵件方式(二擇一)

(一)公開徵求

  1. 團員資格:團隊中成員隸屬(就學/服務)於可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補助計畫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之在校生、畢業一年內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生或專職研究人員之比例,應佔團隊總人數之50%以上。
  2. 團隊作品資格:

(1)團隊創意構想/技術主題應用為「創新科技」或「健康醫療」,以能將其形塑商品化為主。

(2)參與選拔作品(創意構想/技術)須為團隊所原創,並在商業計畫書中說明作品與推薦學研單位關係,不得有抄襲之行為。

(3)曾經入選本計畫任一梯次前40名但未進前20名之作品,得以修改過之精進版商業計畫書再次報名。

(4)曾經入選任一梯次前20名之作品,不得以相同核心構想/技術(由評審委員判斷)之商業計畫書再次報名。

(二)推薦銜接

1.團隊組成須完全符合前項【(一)公開徵求】所列之團員資格及團隊作品資格。

2.具備推薦資格之單位:

(1) 創業競賽:經本計畫顧問指導委員會同意通過之創業競賽(包含龍騰微笑創業競賽、通訊大賽、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中華電信數位創新應用系列賽、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最終取得前三名之團隊。

(2)創業相關計畫:國科會推動之相關產學、創業培訓計畫(如:STB、SPARK、科研創業等計畫),以及教育部推動之U-START計畫,同一計畫至多可推薦3組團隊。

(3)前兩目所列之單位若連續兩梯次推薦團隊參與本計畫,且其推薦之團隊均無進入前20強之情況,主辦單位將剔除該單位推薦銜接資格。

  1. 獲主辦單位同意之推薦團隊得逕行銜接參加第一階段營隊培訓活動,本計畫每梯次接受外部單位推薦團隊以15隊為上限。

四、報名

(一)組隊

1.團隊須指派一名成員擔任領隊作為主要聯絡人,團隊成員總人數建議2至5人為宜。

  1.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歡迎跨校、機構組隊),且需有團員所屬之學研機構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人員推薦。

(二)流程

  1. 請至主辦單位提供之「創新創業需求服務平台」官方網站(https://huzu.stpi.narl.org.tw/index)註冊使用者帳號,使用平台功能產生商業計畫書(word或PDF格式),且參照附件1-4完成商業計畫書(word或PDF格式)和簡報(PPT或PDF格式)將上述兩份電子檔上傳至FITI報名網頁(https://huzu.stpi.narl.org.tw/website-entry)所屬欄位且完成下方報名流程之團隊,依照評選標準可優先入圍本梯次初選。

2.團隊需於線上填寫團隊與個人基本資料、團隊所屬該機構推薦教授及系所窗口聯絡資訊,供計畫辦公室複查團隊背景與身分。

3.依系統提示下載文件並請團隊全部成員確認相關內容與條款,包含創新創業選拔報名表(附件1-1)、團隊切結書(附件1-2)個資同意函(1-3),撰寫並簽署同意後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網站之「報名表」欄位。

4.以推薦銜接方式報名之團隊,請依系統提示下載計畫銜接申請表(附件1-5),由推薦單位填寫並用印後,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網站「推薦銜接申請書」欄位。

(三)資格審查

1.團隊應於報名日期截止前,將親簽文件正本掃描檔及商業計畫書電子檔完成上傳,並於系統中按下「確認報名」,始得進行資格審查。

2.若團隊已成立公司超過一年(以初選公布日為基準日計算),團隊須於評選時主動揭露公司成立資訊,並說明團隊報名作品之核心構想/技術與公司商品之區別,由評審委員判斷是否符合計畫精神,經查不符之團隊評審得不允以入選。

五、評選標準(各階段評選將以團隊上傳之商業計畫書為主要審查重點)

(一)初選

1.潛在商機

2.創新團隊組成完整性

3.產品創新程度

(二)評選(一)

1.巿場可行性

2.技術、產品或商業模式創新程度

3.團隊陣容(例如創業熱情與承諾、互補性)

(三)評選(二)

1.產品/服務之市場規模

2.產品/服務之競爭優勢

3.原型製作或商業模式之完整性

4.團隊執行力

(四)決選

1.規劃完整性

2.投資價值

3.巿場價值

更多詳請請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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