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2023 NTUE 校園創業競賽(10th)

  一、 活動主旨:

本競賽以促進學生創新創業風氣為宗旨,激發青年學子的創意,培養創業知能與團隊合作的精神,實踐課堂所學之理論知識應用在創業,並串聯各院系所之專業能力,藉以引領校園創業氛圍,期培育具創業家精神之人才。

二、 競賽主題:

主題為新事業發展方向,以本校教學研究或重點特色之相關領域為主,如教育創新、科學教育、社會企業、健康體育、文化創意、藝術設計等。僅需有創業概念並具備可行模式即可參賽,經由建構一套完整且創新的技術、產品、營運模式與品牌行銷規劃,使之成為各領域市場上的明日之星。

三、 參賽資

1. 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三年內畢業生為限(須檢附證明,畢業證書日期需為109年6月之後,方為108學年度畢業生)。

2. 參賽團隊每組2-6 人為限,每人僅能參加乙隊,並設團隊代表人乙名, 以利後續連繫。

3. 每團隊須列指導老師(或業師)至少乙名,指導老師不得為團隊成員,可跨校指導。

4. 若已接受其他公民營單位創業輔導(例如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等)或已申請設立公司者,不得參加本競賽。

5. 團隊參賽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曾獲得全國性或跨校性創業競賽前三名之獎項者,該作品皆不得再參加本競賽。

6. 如獲獎後經查證違反競賽資格,須返還競賽獎金、獎座、獎狀與輔導費用。

四、 競賽各段說明:

1. 競賽報名及資料繳交

(1) 請於 112年4月24日 23:59以前完成報名動作包含:

○1. 報名附件全部完成並上傳線上報名表單完成。

報名附件請報名文件皆以PDF檔案上傳

附件1 (點我下載):所有文件之簽名欄位請親自簽名上傳掃描檔。

附件2 (點我下載):創業營運計畫書範本。

○2. 線上報名填寫完畢提交。

線上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v4ra6ktbjF2FrD6D9 或 至 FB 粉絲專業搜尋「國北教x職涯發展x創業育成」。

(2) 創業營運計畫書說明:內容格式不拘,可參考附件2範本,惟封面請務必註明:

✓團隊名稱、✓計畫主題

2. 競賽時程

初審以參賽團隊繳交之創業營運計劃書進行評選,預計選出8至12組團隊進入決賽。決賽當日進行計畫簡報,評審將會針對該創新創業構想提出質詢與建議,並於當日評選出優勝隊伍。

競賽報名繳件截止:完成網路報名並成功上傳創業營運計畫書與參賽資料。

初審結果公告:公告於本校研發處網站之最新消息,並且入圍之隊伍,將寄發電郵通知。

決賽行前說明會:線上說明會,請進入決賽團隊務必出席,以確保決賽當天順利進行。

決賽與頒獎典禮: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3. 評審內容:

4. 競賽獎勵

五、活動聯繫

承辦人:魏專員/林專員

電 話:02-6639-6688 #82210、#82337

地 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行政大樓 710 室)

電子郵件:iic@mail.ntue.edu.tw

創新性:創新理念、獨特性

社會貢獻性:對於產業升級有具體成效對於社會有具體影響

市場可行性:市場潛力、商化可行性

團隊專業與執行能力:團隊能力、財務規劃、風險管理

其他加分項目:符合本校教學研究或重點特色

金獎1組:團隊起步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狀一紙。

特獎2組:團隊起步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一紙。

潛力獎:入圍決賽且完整參與決賽賽程之團隊,頒發3千元整獎金與獎狀一紙以資鼓勵。(每組限得一獎項,如重複擇優頒發)

六、其他事項:

1. 參賽團隊成績未達標準時,該獎項得從缺。

2. 參賽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後不得更換。以團隊代表人電子郵件為主要聯繫方式,請確認電子郵件無誤及定時查閱信件,如因而無法收到競賽資訊,請團隊自行負責。競賽團隊所提之所有資料,均不予退還。

3. 參賽團隊需保證競賽過程當中所提供一切資料之真實性,絕無虛偽不實之情事。如有前述情事發生,經主辦單位裁決認定後,將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如因此衍生任何法律侵權事件,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4.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團隊自行創作,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為發表之概念、作品及圖像等。經查如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其競賽及獲獎資格。

5. 優勝團隊可受本校產學合作暨育成中心創業輔導,詳細內容由本校主辦單位叧行說明。

6. 因應疫情或其他重大災害,本競賽因故無法現場進行決賽活動時,將改為數位 決賽,請入圍決賽團隊於期限內繳交口頭簡報影片檔,詳細辦法將另行 通知。

7.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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